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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吉林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附属子公司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0:01:14   责任编辑:admin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公司”)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求,提升人才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附属子公司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招聘岗位:

1.中发公司二级子公司财务分析师5名(由中发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统一对财务分析师进行分配)。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负责人1名。

具体职责及要求详见《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附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抗压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月13日(星期五)16: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1.吉林人才网(https://www.jlrc.com.cn)事业单位/国企招聘专区及吉林省人才市场公众号;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官网http://zhsfq.jl.gov.cn;

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公众号:中韩发展运营公司)。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附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图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资质证件、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及《报名表》中涉及的各类奖项证书等。

3.以上报名表及文件需整理成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为: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fjtrl@163.com,邮件名称为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

4.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格式填写的简历。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负责,不按要求漏填、错填或虚假填写信息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权重,面试成绩占60%权重。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中发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1.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及通用知识相结合,主要考察对相关工作职责的熟悉程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携带证件材料: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应持身份证、《报名表》,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考试工作由中发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考试开始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资质证件、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及《报名表》中涉及的各类奖项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拟聘人员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拟聘人选按同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医院需为三甲医院。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公众号(公众号:中韩发展运营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与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岗位薪酬标准面议,按用人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中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程序,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183033(咨询时间:9: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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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附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附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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